地上權341

2024年3月20日—倘先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土地之地上權或典權設定,部分共有人再依同法規定出售該共有土地時,考量該地上權人或典權人已取得之權利仍存在於該 ...,,第34-1條.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 ...,2022年7月6日—土地法§34-1第一項:「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...

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內容解析

2024年3月20日 — 倘先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土地之地上權或典權設定,部分共有人再依同法規定出售該共有土地時,考量該地上權人或典權人已取得之權利仍存在於該 ...

土地法§34-1

第34-1 條.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 ...

土地法34

2022年7月6日 — 土地法§34-1第一項:「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 ...

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設定地上權或典權後再出賣 ...

2023年11月16日 — 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設定地上權或典權後,再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出賣土地,他共有人有土地法第34條之1之優先購買權(土地法 ...

以多數決先設定地上權方式再出售,通謀出賣共有人土地

2023年10月5日 — 甲乙之所以可以出售A土地,是依據現行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:「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以共有人過 ...

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

第1 點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(以下簡稱本法條)規定,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(以下簡稱建物)為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就共有 ...

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

準此,共有人得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,就共有土地全部設定地上權予共有人之一或數人,且該共有人就自己土地取得之地上權因存有法律上之利益,尚不產生與其所有權混同而 ...

部分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設定地上權予共有人之一或 ...

一、按部分共有人得否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設定地上權予共有人之一或數人等登記事宜,經函准法務部99年7月29日法律字第0999027538號函略以:「...民法第762條 ...